瑞士留學申請貸款有哪些程序
留學貸款證明是指對于準備申請留學簽證的學生,如果資金不能達到使館要求的6個月以上的存期時,可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留學貸款。銀行將根據實際發(fā)放留學貸款的情況,向使館出具的個人留學貸款證明。
現(xiàn)階段有中國銀行和澳洲領館以及新西蘭領館合作開辦留學貸款業(yè)務。
辦理留學貸款的程序
銀行貸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請材料后,在7個工作日內就會作出答復。如果不同意貸款,貸款人會向借款人說明理由,并退還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意貸款的,貸款人將同意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和償還計劃通知借款人,與借款人和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并辦理有關貸款手續(xù)。
借款人為出國留學人員本人的,借款合同簽訂時應有其國內代理人在場并同時在借款合同上簽章。
若以法人保證方式貸款的,作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有效授權的代理人必須到場,并在保證合同上簽字簽章。
若以自然人保證方式貸款的,保證人必須到場,并在保證合同上簽字蓋章。
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必須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借款人與其國內代理人之間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應與上述合同同時簽署并公證。
抵押物、質物的評估、保險、登記及公證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