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曼谷市發(fā)言人對曼谷市第三階段“解封”政策細節(jié)作了報告,6月1日開始曼谷將開放以下17類場所:
1、餐廳放寬限制,允許在店內飲食,保持1米的社交距離,不限制每桌就餐人數(shù);
2、商場、購物中心、社區(qū)購物商場允許開放至晚上21:00;
3、理發(fā)店、美發(fā)店允許染發(fā),提供正常服務,但是限制每人服務時間為2小時;
4、醫(yī)療美容診所、美容院、護膚中心、紋身中心允許正常營業(yè),但每人服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5、商場內外的健身房、健身中心內所有運動可以正常進行,但是必須限制參加活動人數(shù)保持至少2米的社交距離,禁止桑拿洗浴;
6、允許開放使用教學樓和教學場所,但仍不允許開學,為開學做準備,老師可以在學校開會,之后會進行相應的放寬限制,私人職業(yè)學校允許開放教學,如羽毛球、藤球、乒乓球、體操等,需嚴格遵守防疫措施;
7、展覽中心、會議中心、會展中心(面積不超過2萬平方米),允許開放至21:00;
8、佛牌中心、佛牌場館允許開放,但是避免舉行人員大量聚集的活動,如拍賣等;
9、學前兒童發(fā)展中心允許開放,但必須嚴格遵守公共衛(wèi)生部相關的防疫措施;
10、身體保健場所、水療中心、泰式按摩中心、足部按摩允許開放,每人使用服務時間不超過2小時,但是禁止蒸桑拿、藥蒸、全身蒸療、面部按摩活動以及洗浴活動;
11、拳擊訓練場、運動場、拳擊館允許開放訓練,但是禁止多人聚集訓練;
12、體育場限制政策放寬,允許進行足球、籃球、排球運動,但是禁止舉行比賽;
13、保齡球館、溜冰場、旱冰場以及其他類似的運動允許開放,但是禁止舉行比賽,僅允許訓練和運動;
14、舞蹈中心或舞蹈培訓中心,密度不能超過5平方米/人;
15、水上活動中心,如摩托艇、風箏沖浪、香蕉船允許開放,但禁止舉行比賽;
16、電影院、劇院、劇場(參加人數(shù)不超過200人)、Likay劇場、民間表演等,但是禁止開辦演唱會和音樂會;
17、動物園和動物展示場所,必須限制參觀人員人數(shù);
曼谷市發(fā)言人還表示,有氧健身操還未允許開展,團體聚集打太極目前也是不允許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疫措施,做好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