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田文雄就宣布從6月10日開始將恢復外國人入境。進入6月后,日本政府就發(fā)布了外國人入境的最新政策,允許新規(guī)入境日本的外國人需符合下列情況。
以下(1)與(2)申請新規(guī)入境的外國人,在日本國內接收責任方,完成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tǒng)(ERFS)的申請后,可視為符合「特定事項」,原則上允許新規(guī)入境。
允許「特定事項」新規(guī)入境對象包括:
。1) 商務就勞等目的短期滯在(3個月以下)的新規(guī)入境。
。2) 長期滯在的新規(guī)入境。
。3)接收責任方為雇傭者或接收入國對象從事工作或演藝目的的招聘單位或團體為對象者從6月10日0時(日本時間)開始允許入境。不過,僅限從藍色區(qū)域國家、地區(qū)出發(fā)的人員入境,中國也包括其中。
。4) 觀光為目的短期滯在的新規(guī)入境(僅限有旅行代理店等接收責任方的人員)。
申請簽證所需的材料包括:
1、在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tǒng)(ERFS)申請所發(fā)行的受付濟證
2、符合相應簽證目的所需的所有申請材料。(申請觀光目的簽證需通過大使館指定旅行社遞交。)
除了符合上述情況的“特定事項”新規(guī)可以入境日本外,從6月1日起,探親訪友簽證也開始全面開放。除了永住者二等親、日本人二等親、定住者一等親之外,一般的探親訪友簽證也可以開始申請。這類對象無需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tǒng)(ERFS)所發(fā)行的受付濟證也可進行簽證申請。
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日本人、永住者配偶者或子女
2、取得「定住者」在留資格的人員
3、取得「家族滯在」或者「特定活動」(告示7號、18號、19號、23號、24號、30號、31號、34號、38號、45號、47號)在留資格的人員
4、取得以探親或者訪友(僅限準親屬人員申請、并且需要提供赴日必要性的相關證明材料)為目的「短期滯在」簽證的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1、2為對象的申請者可以繼續(xù)使用舊版的招聘理由書,其余的探親訪友申請人需要在日本國內居住的親屬以及朋友作為邀請人,向在外公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時,需遞交同意遵守新版防疫措施誓約事項的招聘理由書。
除了探親之外,訪友簽證也一同開放,當與在日邀請人為朋友關系時,如有下列情況,可視為有訪日必要性的準親屬,可以允許入境。
第一、可視為在日居住人準親屬的關系。比如有婚約者或有事實婚姻關系者。(需要提供聊天記錄或照片等證明材料)
第二、需要參加在日朋友的婚禮或葬禮(提供請柬等證明材料)
第三、探訪生病的朋友(提供診斷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雖然仍有很多條件限制,但是值得高興的是,日本也一步步放開了簽證政策。相信距離全面開放的那一天也不遠了。而隨著國內疫情的好轉,也會一步步慢慢開放。
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畢竟探親訪友并非屬于緊急和必要的對象,想要拿到探親訪友簽證來日的朋友們也需要全面了解國內當地的各項政策,才不會空歡喜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