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務部宣布了重磅消息:
作廢所有短期簽證的效力。這意味著,就算有簽證的人也來不到韓國了。韓國曾在2月份宣布過類似的政策,作廢了韓國駐武漢領事館簽發(fā)的所有簽證。但這次將作廢的效力擴大到了全部的短期簽證,必將引來不小的混亂。而關于該政策容易誤解的問題,今天立思辰留學給予一些解答,便于大家進一步了解此次的政策。
重點:“作廢”的含義
法務部官方通知使用的叫法是:短期簽證效力停止。效力停止的意思就是不再有效力,即作廢。法務部表示,2020年4月5日之前簽發(fā)的短期簽證全部作廢。這就意味著,以后想再來韓國,需要重新申請簽證才行。例如:2020年4月4日用短期簽證來到韓國的人,以后就不能再次用此簽證往返韓國。這不是不能申請短期簽證的意思,而是作廢現(xiàn)有短期簽證的意思。(幼兒園版本:你手上的簽證沒了)
對象:短期簽證
法務部本次作廢的簽證,僅限于短期簽證。短期簽證是一次最長居留時間不超過90天的簽證。即:B-1、B-2、C-1、C-3、C-4等。但是,韓國企業(yè)邀請的高技術人才的C-4簽證和長期簽證,并不屬于本次作廢的對象。所以持有長期簽證,但沒有更換登錄證的人就不要擔心。受本次政策的影響,五年多次往返(C-3-9)、朝鮮族旅游簽證(C-3-8)韓國配偶邀請簽證(C-3-1)等常見簽證都會失去效力。
時間:4月13日開始實施
本次政策從4月13日開始實施。這意味著,4月13日之前依然可以正常入境。雖然本次政策作廢的簽證對象是2020年4月5日之前簽發(fā)的,但作廢的效果從4月13日開始,并不是現(xiàn)在已經(jīng)失去了效力。所以,拿著4月5日之前簽發(fā)的短期簽證,在4月12日入境是不會被阻攔的。但是,就算已經(jīng)購買了4月13日以后的機票,只要拿著的簽證是4月5日之前簽發(fā)的短期簽證,一律不能入境(可能連飛機都上不了)。
重辦:審核的流程變得復雜
本次政策雖然會作廢4月5日之前簽發(fā)的短期簽證,但依然可以重新申請簽證。不過,重新申請簽證之前,必須要在48小時內(nèi)到醫(yī)療機構(gòu)檢查身體后,申請簽證時提交醫(yī)療機關出具的診斷書才行。領事館經(jīng)過嚴格的審核后,決定是否簽發(fā)新的簽證。當然,如果有外交及公務、投資及技術支持等企業(yè)活動、韓國人的家屬、有特殊的人道主義事由需要盡快來到韓國時,領事館會給予一定的協(xié)助,盡快審批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