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思辰留學360分析到,2016年3月11號英國議會頒布了新的簽證政策,這些簽證政策將于2016年4月6號起生效,主要產生如下影響:
1. 持有T4(General)簽證在私立學校入讀的學生可以在英國境內續(xù)簽T4簽證或者轉換成其他類別的簽證。
2. 持有T4(General)簽證想續(xù)簽同一學術水平簽證的學生必須學習同等或高于之前課程的等級,不得學習低于之前的課程等級課程。
3. 不是首次申請簽證且在相同的擔保機構情況下改變課程,具體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 T4擔保機構是具備高等教育機構資格(HEI)
(2)新改變的課程只能與之前的課程在相同或更高的等級,不能低于之前的課程等級
(3)新改變的課程要在現(xiàn)有的簽證周期內進行完成
(4)如果申請者之前申請過T4簽證,擔保人需要確保課程與之前的課程有關聯(lián)性,或者之前的課程與新課程共同支持申請者的未來職業(yè)生涯發(fā)展。
4. T4簽證時間計算
計算的是簽證周期而不是實際學習課程的時間。
5. 持有T4簽證有工作權利的學生不得在英國做生意,包括控股。
6. 其他說明:
(1)T4學生簽證總共最多8年的學習,學生包括完成研究型碩士或博士課程。
(2)持有T4入境簽證的博士生可以與具有永居資格的人一樣,可以進行申請“DoctorateExtension Scheme”。